郝嘉乐 三等奖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
关于读书的意义,我最喜欢王小波的解读。他说:“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,他还应该拥有更诗意的世界。”我确信拍戏之于演员,就像读书之于人类,前者是在方寸屏幕内,演绎别人的苦辣辛酸,后者是在一页纸扉间,体味另一种鲜活人生,可谓是殊途同归。人生只有一次机会,只能选择一种结局,而书本内的世界却让我看到别人世界里的风景,因此读书可以丰盈灵魂,而没有什么比活得深刻而丰盛更为要紧的。就像于年岁中游走,意不在路之漫长恒远,而在于路之根深繁茂。
从小时候起,我就喜欢读书。细细思索来,好像读书的这个爱好受爷爷的影响比较多。还没有上学时,我和爷爷奶奶在一起的时间居多,在我并不怎么清晰的记忆里,我白天总和爷爷一起看报,那时候爷爷的视力还很好,教我认字读报的时候从不戴老花镜,总是一字一句的悉心教授。晚上看电视的时间,也往往是一天之中最期待的,因为我可以一边看电视一边默默认字幕,不需要刻意去记忆,一个个汉字就这样伴随着图像储存到我的脑海中。
后来长大一些,喜欢翻出爷爷的书来读,他的书和我的插画书不同,我的书是崭新的、图文并茂的、语言生动的,多购于新华书店的儿童区或青少年区。而他的书页有些发皱,就像爷爷脸上的皱纹,以黄色或黑色的封皮居多。有些书籍很古旧,纸张的手感也粗糙,远远比不上我的新书。这些书里,有的书是竖版的,有的书是繁体的,书上的字密密麻麻,时不时冒出来的钢笔的标注也影响我的阅读体验,语言也晦涩难懂。可年幼的我却对这些书充满了兴趣,时常在桌子上一趴就是一天,翻阅着粗糙的书页,思绪完全投入书中,不管是不是看得懂,却依然在这些书上花了大把的时间,因为年龄太小,所以经常把书里的内容理解的牛头不对马嘴。后来,在很久很久后的日子里,当我偶然翻阅到这些内容的时候,我才知道儿时的理解是多么荒诞可笑。可是,那些和爷爷一起静心伏案的时光,却成了无比美好的记忆。
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床边和书桌上的“闲书”开始被一本本练习册所代替,“枕边诗书闲处好”的情致也早被高中夜晚里的瞌睡虫赶走。在高三的日子里,挑灯夜战是常事,可灯下不再是那些或薄或厚的读物,而是仿佛永远都做不完的试卷。在如此充实的日子里,为阅读挪出一个独立的时间就稍显奢侈了,而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莫过于在高三的深夜里,我躲在被子里借助手电筒的光看完了余华的《活着》。凌晨四点钟合书,却无心睡眠,只因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。十二万字的缝隙里挤满了“欲哭无泪的压抑”,活着,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,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,也不是来自于进攻,而是忍受,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,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、无聊和平庸。
而现在坐在内大的图书馆中,也是令人无比满足的一件幸事。馆内的静谧,让人不自觉的放轻放慢脚步,日光从窗外投射进来,投射到那些肩并肩的书架上,仿佛在丈量着人类智慧的脚步,再把人的生命和书架的影子一起拉长。
在这个光怪陆离的时代里,一切都在快速变化着,电子化的阅读也更为普遍,但于我而言,只有站在书架前、坐在书桌旁,用手摩挲散发着书香的纸页的时候,才有一种真实感,只有这个时候,阅读的人是站在世界中心的,只有这个时候,时间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。就像苏东坡笔下的诗句“无事此静坐,一日当两日”一样,在图书馆阅读的时候,每每入迷之时,总是听不到周围的声音的,无事之时静坐与此,就感受不到时间的流动,只有图书馆的闭馆音乐响起的时候,才恍然惊觉已到闭馆时间,恋恋不舍的收起书籍,离开图书馆。
在我看来阅读是一件极为私人的事情,根据自己的喜好和习惯去阅读是最舒适的,无论是古人以金榜题名为目的读书,还是像毛姆一样“为乐趣而读书”,都是读书者自己的事情,没有高低贵贱之分。而我读书很少刻意去记书中的一些东西,也并不惧于遗忘,因为我相信遗忘是时间编制的过滤网,它能过滤掉书中的杂质,留下当初最感动你的东西。于是我在天长日久的浸染中发现,茨维塔耶娃或者兰波,随便哪一个人的句子早已被我遗忘,果戈里或者余华,随便哪一个人的小说情节在我的记忆中已经模糊,但当初带来的那份感受不会变,就像是吞咽下的食物消化过后,总会变成骨血在身体内流动一般,人从一个地方起身,便会带着那个地方的气味继续行走,读一个人的诗句或者书籍,就是带着他人的气息生活。
无事此静坐,一日当两日,也许是现阶段的我所能体味到的最幸福的事情之一。读书本身不是一件必须要做的事情,而是想要去做的事情,阅读经典能让我们接近智者,从而站在巨人的肩膀看“世界”,看的“世界”多了,胸中沟壑自然也随眼界变广了,心里眼里不再没有余地,而是为生命和温情留出了足够空间,能放置任何我们想放置的东西,停留在任何我们想停留的地方,这样的一生也许荒诞可爱,也许平淡有致,但却不会过得慌慌张张、平庸无奇。
我与图书馆有个约会
朱琳 三等奖 文学与新闻